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百色市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方案》《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2025年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支持重点领域。聚焦产业前沿技术引领、关键瓶颈技术攻关、新产品新技术落地转化。支持围绕百色市生态铝、林业、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以及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建设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在重点产业、社会民生等领域探索AI垂直场景的融合应用,建设一批“AI+”的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中心。
(二)鼓励联合申建。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建技术创新中心,支持跨县域跨区域围绕产业链创新合作申建技术创新中心,支持现有相近技术领域的技术创新中心优化整合建设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推进产学研用深度协同和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
(三)申报闭环管理。坚持“培育一个、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的工作思路,将申报工作与培育指导、过程跟踪、成效评估有机衔接。坚持“结果与过程并重”,强化对申报工作全周期闭环管理,推动技术创新中心充分发挥“产研对接、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桥梁纽带作用。
(四)限额择优推荐。申建的技术创新中心应按“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筹建)”命名。其他申报条件参照《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要求执行。各县(市、区)、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园区管委会以及高等院校推荐名额各2家。
二、申报流程
(一)认定程序
1.申请单位需根据认定通知,对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填报《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及时报送推荐部门审核。
2.各推荐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
3.市科技局对推荐申报材料开展评审,并结合实地走访情况综合研判,择优拟建并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发文批准正式启动建设。
(二)申请材料要求
1.申报建设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需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书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出具学术委员会论证意见,论证意见应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需按照《申请书》(附件1)要求组织材料,文字内容表述规范,条理清晰,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市科技局。不符合形式要求、格式不规范的材料,退回限时补正后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内相关单位申报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的指导、推荐工作。
(二)时间要求。本次申报截止为2025年10月31日,截止时间前,申报单位可随时将申报材料报送推荐单位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连同《推荐表》(附件4)一并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根据材料报送情况不定期开展评审工作。
(三)联系方式。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科技局创新平台与对外合作科。联系电话:0776-2834962,电子邮箱:bs2835468@163.com,地址:百色市新兴路21号百色市科学技术局办公楼二楼。
附件:1. 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
2. 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3. 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材料形式
4. 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表
5. 各有关单位名单
百色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百色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建设2025年度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盖章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