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百东新区(百色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
为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优化整合科技创新平台有关精神,根据《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百科字〔2022〕25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百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转建对象
2023年评估转建对象为2018年至2021年认定的36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见附件1),依托单位已获批复组建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的不再参与转建。评估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起至2023年6月,如企业研发收入等年度数据,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建设、科技创新研发能力、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能力、共性技术辐射扩散能力、对外开放与合作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等情况。
三、转建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主要环节包括提交申报材料与审查、专家评估、结果运用、公示发布等4阶段。
(一)材料提交与审查。请各单位全面总结2021年以来年运行情况,开展运行成效自评,认真填写《百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技术创新中心申请书》《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准备相关附件佐证材料。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打印整理纸质材料二份,于2023年8月15日前提交百色市科技局科技项目与成果转化科。逾期未提交评估材料的,将视为主动放弃评估,不再给予转建资格,并撤销百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二)专家评估。根据提交的材料,按照制定的评估内容和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分、现场查验等。
(三)结果运用。本轮评估以转建为主要目标,设置符合标准和不符合标准2个档次。评估结果运用如下:
1. 对评估结果为符合标准的,转建为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取消原百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按照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 对2023年评估结果为不符合标准的,可于2024年整改后再次提出转建申请,未提出申请或再次申请转建评估结果仍不符合标准的,撤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3. 未提出转建申请的百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视为主动放弃转建资格,并撤销百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四)公示及发布。百色市科技局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填报材料及联络。评估数据及证明材料由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各单位如需调整变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改变研究方向等,请在提交评估材料的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写明变更理由。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百色市科技局科技项目与成果转化科,联系电话:0776-2834962,电子邮箱:bs2835468@163.com,地址:百色市右江区新兴路21号。
附件:1. 百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参评名单)
2.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3. 转建百色市技术创新中心自评表
百色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6日
附件2百色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