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任务部署,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桂科计字〔2023〕3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指标
综合考虑我市有关单位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情况、可支配财力等,我市拟开发科研助理岗位26人(见附件1)。其中,自治区科技厅根据我市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承担情况、可支配财力等因素,以及2022年完成科研助理招聘情况,分配我市科研助理人数21人;根据有关单位承担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情况,拟开发科研助理岗位5个。
二、岗位说明及政策支持保障
(一)主动作为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学普及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相关企业应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包括签订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选聘科研助理,明确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的相关标准。
相关企业应加强统筹,支持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和团队(课题组)结合承担项目和经费等情况设置科研助理岗位;鼓励经费较少的课题组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各企业要增强选聘科研助理工作的开放性,积极吸纳外部毕业生。
(二)明确科研助理经费开支的相关管理要求。
相关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关于调整百色市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百政规〔2018〕3号)规定,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可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
对于新立项项目,应结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况认真测算经费需求,据实列支;在研项目如需调整预算,可由相关企业按规定调整。鼓励相关企业统筹现有经费渠道,配套专门资金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
(三)加强对科研助理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相关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签订服务协议等,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服务期限等内容,并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参照本单位同级同类岗位确定科研助理薪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关企业应按规定,为科研助理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高校毕业生在担任科研助理期间,其户口可存放在企业所在地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其档案可存放在企业,企业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档案可参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转递至企业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服务协议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协议,其户口和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就业后工龄与科研助理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四)强化对科研助理岗位的政策支持保障。
一是在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时,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政策,明确对招用毕业年度(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核算。
二是科研助理经历可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纳入工龄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计算。
三是对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指标完成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三、有关要求及进度安排
(一)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奖补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新增科研助理岗位计划指标(见附件2);组织好辖区内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有关高校、院所、企业按科技部要求落实好科研助理岗位发布等工作,填写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见附件3、4)。
(二)各有关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由牵头单位统筹落实,尤其是各高校、院所要勇于担当,积极统筹协调,尽快发布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并将落实情况报送我市科技局项目科。
(三)报送时间和进度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请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分别于7月11日、7月25日、8月10日、8月24日前将各自负责组织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岗位发布及落实的数量、单位信息、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等)(见附件5)报告我局。进度要求为:7月12日前完成全部岗位发布并完成30%~50%任务指标,8月11日前完成75%~90%任务指标,8月25日前完成全部任务指标。
(四)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高校、院所于7月12日前报送本项工作专门人员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发到邮箱:bs2835468@163.com。
(五)各地各单位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按规定上报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要确保统计上报数据准确无误,务必保证报送的数据与本地本单位报送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数据一致,坚决杜绝科研助理签约造假。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科技局科技项目与成果转化科,电话:0776 -2834962,邮箱:bs2835468@163.com。
附件:1.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3届高校毕业生任务指标
2.×××科技局新增科研助理岗位计划指标及相关企业名单
3.×××(单位)信息表
4.×××(单位)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
5.×××(单位)关于征集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落实进展情况报告
百色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可依申请公开)
附件2.×××科技局新增科研助理岗位计划指标及相关企业名单.xlsx
附件1.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3届高校毕业生任务指标.xlsx
附件5.×××(单位)关于征集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进展情况报告.doc
百科字〔2023〕21号 百色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