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和《关于严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纪律的通知》(桂纪发[2010]27号)等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经百色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现将符合购买非还建住房条件的申购户名单公示如下:
一、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符合购买非还建住房的申购户25户:雷秀锦、唐小琴、梁玲、苏伟材、杨秀团、周雨潇、蒙奕霏、杨秀勋、谭雁文、黄锐、陈翠、黄琳、杨贵星、舒乾明、何双安、阮振元、方彦洁、黄瑜、卢锋、陈兴文、农丽贤、何菁华、黄彩电、丁玲、李婕。
二、已购政策性住房但面积未达标,符合购买非还建住房的申购户1户:黄文焕,根据《关于做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房改[2012]61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原房改住房(含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未达标,且未参加过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职工家庭,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购买一套非还建住房,但在对其未达标的房改住房进行改造时,原则上应当对改造的住房进行货币补偿。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6月12日—6月20日,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2824218)。
附件:关于对百色市科学技术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对外调剂非还建住房申购户资格审核的批复
百色市科学技术局
2019 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