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印发的《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桂科成字〔2015〕72号)的规定,按照推荐在先的原则,现将设区市科技局、区直部门等推荐的2018年11月科技成果登记项目“珍珠产业优势知识产权企业培育示范”等181项予以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30日之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成果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等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成果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异议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已解决的科技成果,其完成单位、完成人凭原受理通知书可到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办理《广西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的领取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 郭 翔 0771-5306295
自治区科技厅成果处 詹 建 0771-2618935
通讯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2018年11月广西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清单.doc
2.2018年11月广西科技成果登记项目简介.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