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百色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起草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技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负责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建议,推进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促进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拟订科技促进“三农”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组织有关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及社会发展领域的科学技术攻关;指导和推动科技兴县(市、区)工作,指导科技扶贫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七)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八)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九)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负责全市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十一)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科技进步目标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市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全市专利工作。
(十四)实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政策、规章;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的相关工作。
(十五)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和本部门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百色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共有直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直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百色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机关本级,局直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百色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百色市电子研究所、百色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高新技术与发展计划科、农村科技与科普成果科、社会发展与科技合作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共6个职能科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百色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及3个直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后勤服务事业编1人,事业编制22人,后勤人员控制数(老办法)1人。实有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行政在职15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在职1人,事业在职17人,后勤人员控制数(老办法)在职1人。退休人员43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5人,后勤服务事业编1人;行政在职人员15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在职1人。
2、百色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事业编制10人,后勤人员控制数(老办法)1人;事业在职人员7人,后勤人员控制数(老办法)在职1人,退休人员7人。
3、百色市电子研究所。事业编制10人,事业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12人。
4、百色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3人,事业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百色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841.05万元,同比增加107.06万元,增长14.59%。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56.1万元,同比增加205.82万元,增长45.71%。
上年结余收入184.95万元,同比减少98.76万元,下降34.81%。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蓝火计划”产学研合作和 “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百色分团;四是退休人员根据相关政策享受的补助费用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841.0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16%,同比增加30.5万元,增长7.04%;项目支出377.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84%,同比增长76.56万元,增长25.47%。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科学技术类科目支出预算694.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55%,同比增加81.66万元,增长13.33%;增长原因主要是因为今年科技业务量增多。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8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4%,同比增加24.75万元,增长43.31%;增长原因主要是因为今年新增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用。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2%,同比下降0.23万元,减少0.79%;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6.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8%,同比增加0.88万元,增长2.5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6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16%,同比增加30.5万元,增长7.0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53%,同比增加28.85万元,增长8.8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2.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80%,同比增加10.46万元,增长14.5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6.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68%,同比减少8.82万元,下降25.0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77.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84%,同比增加76.56万元,增长25.4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8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8.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79.20%;
其他资本性支出73.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19.57%。
其他支出1.3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0.36%。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6.10万元,同比增长205.82万元,增长率为45.71%。其中:基本支出463.90万元,同比增长30.5万元,增长率为7.04%。项目支出192.20万元,同比增长175.32万元,增长率1000.39%。增长原因蓝火计划博士团百色分团费用、产学研合作经费。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85.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科技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万元,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为完成各项科技工作任务、保障科技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如科技绩效管理相关支出、科技活动各项支出、专利成果展支出、知识产权活动支出等。
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2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3万元,项目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单位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构运行(基础研究)5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1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单位电子研究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构运行(科技条件与服务)5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1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单位科技情报研究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技术研究和开发支出60万元、其他科技交流和合作支出30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85.32万元,共计175.32万元全部都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积极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支持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研究、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和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等建设。引导并服务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百色分团,定期邀请一批博士研究生赴我市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组织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为企业创新提供技术支持等。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15.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3个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61万元,全部都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3个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提取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9万元,全部都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3个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提取的职业年金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9.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8.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10.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
住房公积金36.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3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8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26万元,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率为0.38%。增加的主要原因有新增人员,因此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6万元。同比增长1.8万元,增长率为26.47%。增长主要原因是因为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6万元,同比增长0.02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是按人员比例提取,今年有新增人员,因此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26万元,同比增长0.02万元。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1.8万元,同比持平,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改革,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不编制公务用车预算,预算费用是局及直属事业单位1辆车,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及开展各项科技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百色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百色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直属3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局本级部门预算的6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高新技术与发展计划科、农村科技与科普成果科、社会发展与科技合作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纳入局部门预算的3个事业单位包括:百色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百色市电子研究所、百色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百色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本级及直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7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了8.78万元,增长16.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各项科技活动业务量多,所需经费增加。
另外,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3个,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8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了1.68万元,增长8.72%。开展各项科技活动业务量多,所需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26.37万元,同比减少33.55万元,下降20.98%,其中:集中采购90.87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1.91%,同比增加80.13万元,增长746%;分散采购预算35.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8.09%,同比减少89.5万元,减少71.6%。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9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90.8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5.5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无保留公务用车。局直属事业单位市科技情报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五)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百色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无20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不含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