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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脱贫攻坚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18〕45号)

来源:广西科技厅农村科技处|0 文号: 时间:2018-04-17 09:19:44 点击: 次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贫困村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管理,做好2018年科技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2018年科技特派员选聘名单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脱贫攻坚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18〕7号)要求,按照“2017年选聘且服务绩效较好的科技特派员继续选聘,并根据贫困村产业实际科技需求,围绕贫困村的各扶贫产业项目,调整选聘相应的科技人员,服务覆盖所有尚未脱贫摘帽的贫困村”的原则,经需要调整选聘的科技人员自愿报名,各县区根据贫困村实际科技需求筛选科技人员并进行联系对接后推荐上报,各市进行汇总审查,自治区按照有关要求和对照2017年考核情况进行审核,现确定选聘2018年科技特派员共2875名(详见附件1)。
  二、签订科技服务协议书
  (一)由科技特派员及其派出单位与贫困村、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签订科技服务协议书(见附件2),明确重点服务对象、服务绩效目标(量化)、服务项目(或基地),强化各方责任,突出指导解决贫困村提出的科技问题、科技需求。鉴于已根据实际需要对科技服务协议书的格式要求进行了调整,要求所有科技特派员重新签订科技服务协议书,并按新的协议书执行。协议书的服务期一般从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贫困村有需要、科技特派员愿意的服务期限可以延长1至2年,但要在协议书中明确各年度的服务绩效目标,便于年度考核。
  (二)请各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先组织有关贫困村提出科技问题、科技需求和需要服务的重点项目(基地)、重点对象(具体的新型经营主体、创业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等),并填写进科技服务协议书中,然后分别发送有关科技特派员审核、完善相关信息,并由科技特派员及其派出单位打印、签章确认,再寄(送)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和贫困村签章。
  (三)各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可结合召开科技特派员工作培训会、服务对接会、总结推进会等,安排进行科技服务协议书的集中填写、签订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在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所有协议书签订工作,并由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统一存档1份。
  三、调整审批程序
  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须调整科技特派员服务地点、内容,或者调换科技特派员的,由科技特派员或贫困村村委会提出申请,报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批,再扫描发送市科技局、自治区科技厅备案。贫困村如需增加科技特派员,原则上从已选聘的全区科技特派员中调度服务,一般不新增选聘名额。
  四、科技服务要求
  (一)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科农字〔2016〕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有关贫困村、贫困县要求,所有科技特派员可以到全区所有贫困村提供科技服务(即跨县、跨村服务),填写服务记录单(附件3)统一交本通知附件1指定的重点服务贫困村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支出(报销)有关工作经费和领取服务工作补助,服务绩效纳入年度考核。
  (三)要求所有科技特派员每年到贫困村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总天数不少于30天(含跨县、跨村服务,天数含往返时间),县乡级单位派出的科技特派员要求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24次(一去一回服务1个村算1次,但一天内不管服务多少个村仅算一次服务,下同),自治区级、市级单位派出的科技特派员要求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2次。服务总天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为优秀、良好档次,达不到一半天数的视为不合格。
  五、管理工作要求
  (一)自治区已建成科技服务记录单填报和管理信息平台(含手机APP),所有科技特派员信息将导入平台并自动生成登录帐号和初始密码,请科技特派员按照有关要求(另行印发)及时登录平台审核、完善个人信息和修改初始密码,并在开展实地科技服务后5日内及时填写服务记录单、上传服务记录单签章扫描件(或照片)和服务现场照片,以便派出单位和各级管理部门及时了解、统计科技服务情况。如未按时填报服务记录单,将在年度考核时按次扣减一定分数。
  (二)请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和各级组织、科技部门以及各贫困村,尽力做好科技服务保障和宣传总结工作,进一步完善各县、各产业科技服务团的沟通交流平台(QQ群或微信群)。请县级科技主管部门邀请在本县区服务的所有科技特派员、贫困村第一书记进入县级交流平台,请所有科技特派员按照所服务的产业类别申请加入相应的产业科技服务团交流平台(见附件4),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科技需求等)或问题,并通过网络及时提供科技服务。
  (三)2018年起,实行科技服务情况月报通报制度。自治区将通过信息管理平台,每月上旬统计上月所有科技特派员开展实地科技服务情况,并在广西科学技术厅网站和有关交流平台进行通报(含未开展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名单及其派出单位)。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有关单位联系。
  1.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
    联系人:徐有海  汪艳华  0771—2610082  5851235
  2.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石  勇  0771—2623804
  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农  家  0771—5898550

  附件:1.2018年脱贫攻坚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聘名单.doc
     2.贫困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三方协议书(格式要求).doc
     3.贫困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记录单(格式要求).doc
         4.全区贫困村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与工作交流群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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